“未执行到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持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依法推进各项执行工作。5月28日,江华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李某妹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023年6月3日,李某妹驾驶二轮电动车并搭载林某妹,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林某初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经江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李某妹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初受伤后,在医院治疗产生了住院费、门诊费、医疗费等共计6.4万余元的费用。在法院诉讼期间,李某妹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缺席判决,在扣除李某妹已支付的6000元后,判决其赔偿林某初损失5.8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妹却一直拒不履行,并以年纪大没有收入为由,拒绝承担应尽的赔偿责任。
5月28日,执行干警收到林某初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后,迅速行动,立即组织人员赶往李某妹所在地。当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时,发现李某妹正在家中。为妥善解决问题,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沟通,希望通过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李某妹态度坚决,毫无出具任何还款计划的意愿。在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不断对李某妹释法明理,向其解释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干警还积极与李某妹亲属电话联系,希望亲属能协助劝说李某妹履行义务。然而,面对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其亲属不仅未劝诫被执行人履行责任,反而试图通过过激言语恐吓干扰执行。
随后,双方当事人沟通中发生激烈争吵,执行干警见没有达成执行和解的可能,果断依法将李某妹强制带离。在办理拘留手续的途中,执行干警仍未放弃努力,坚持对李某妹释法明理,希望她能认识错误,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妹依旧不为所动,在体检完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将李某妹移送至拘留所进行拘留。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征南
编辑:蒋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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