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8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19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依法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期限有期徒刑判决,并处罚金共计2.6万元,以雷霆之势向毒品犯罪亮剑。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甲、程某乙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给他人,伍某丙、伍某丁、吴某戊贩卖少量甲基苯丙胺给他人,其行为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依法追究五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并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期限有期徒刑判决,并处罚金共计2.6万元。
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禁毒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彰显“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司法威严,向社会以案释法传递“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禁毒理念。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廖颖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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