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华人民法院水口法庭深入辖区大圩镇竹林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以柔性司法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
原告罗某已年逾八十五岁,缺乏稳定经济来源,日常起居亟需照料。因子女赡养问题未能妥善处理,老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探望、赡养义务。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往返法庭参与诉讼存在诸多困难,法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的竹林村村委会,就地开展巡回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找准矛盾症结,从法理、情理双重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释明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结合传统孝道伦理,耐心疏导双方,化解母女之间的心结。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愿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对调解结果也十分满意,遂放弃诉讼请求,一桩赡养矛盾在村里就地化解,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此次调解,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既减轻高龄老人诉讼奔波之苦,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让周边村民近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韦元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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