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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违规用火曝光台(第一期)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编辑:刘翥 2022-10-18 11:33:00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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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以来,我县持续干旱、少雨、高温,气候异常,现我县已进行森林防火戒严期,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高发频发态势,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警示广大居民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现将我局近期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现年45岁,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蕉源村村民。2022年10月17日在蕉源村“对面岭”山场其父亲坟墓焚烧“地契”、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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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10月14日18时许,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小贝社区上岗村菌子厂对面的岭发生森林火灾。经初查,此次森林火灾系上岗村村民彭某某在岭下烧玉米杆所致,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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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10月14日16时许,江华瑶族自治县白芒营镇白牛山村村后的山上发生森林火灾。经初查,此次森林火灾系白牛山村民盘某某使用烧火的方式开地时所致,犯罪嫌疑人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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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法行为人卢某某,女,现年59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宝山村村民。2022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发现卢某某拒不执行省、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防护区域内野外用火的规定,擅自在宝山村“蛋岭”山场焚烧苞谷杆。违法行为人卢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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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法行为人欧阳某某,女,现年59岁,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高香启村村民,2022年10月15日14时许,欧阳某某拒不执行省、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防护区域内野外用火的规定,明知禁止野外用火的情况下,仍在大路铺镇高家湾村和尚岭山脚下的玉米地里焚烧玉米秆,后引发了山火被及时扑灭。违法行为人欧阳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六、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男,现年66岁,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赤竹园村村民。2022年10月14日16时许,李某某拒不执行省、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防护区域内野外用火的规定,不听从护林员劝阻擅自在赤竹园村下军田自然村禁山坪松树林旁的责任田中焚烧杂草。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被给予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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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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