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沱江司法所主动化解了一起因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而引发的肢体冲突纠纷,为受害一方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成功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当事人李某与汪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生有一子。后因生活琐事,导致感情破裂。2022年6月24日,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因孩子的抚养问题,起了争执,引发肢体冲突。李某被汪某所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再起纠纷。
江华司法局沱江司法所在知悉这一情况后,便主动作为,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9月16日,该所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员给双方当事人详细地讲述了纠纷的处理途径和方法,积极引导双方依法和解。但是,在核算赔偿金额时,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分歧,调解人员并不气馁,也未放弃,他们采用“各个击破”的方法,逐一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在沟通中,调解员讲起了“一日夫妻百日恩”道理,奉劝双方当事人“好合好散”。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细致劝说后,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了心结,都表示:愿“退一步,海阔天空”。
经调解,李某和汪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出具了谅解书、签订调解协议。汪某愿意为自己的过错买单,同意赔偿李某各种费用21万余元。一场有可能引发“民转刑”纠纷终得圆满解决。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俊 唐奎清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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