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明成)8月11日,县农委分管领导邝茂平带队到大路铺、白芒营、涛圩、河路口等乡镇与农委监管的制香企业、农资经营企业等企业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用电、防火、仓储等安全隐患,指导和责令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和排除,对于没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的责令及时购买和配备灭火器等相关器材。
自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以来,县农委与县内103家制香企业和119家农资经营企业签订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定期对监管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并不定期的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落实整改情,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确保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黄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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