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俊 吴东平 奉飞月)2015年2月10日,江华县司法局桥头铺司法所接到群众反映,说近日某村主任蒋某与村民谢某某发生了纠纷,久拖不决,在村里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该所立即与该镇政法办工作人员深入到该村进行调查。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后,工作人员了解到:2014年5月,谢某为蒋某装修新房。工程结束后,蒋某因“装修质量问题”少付谢某工资三千元,二人多次协商未果后上演拳脚功夫。
找到问题根源后,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采取了“谈心为主、教育为辅”的劝服策略。对村主任,工作人员重点从社会影响和责任担当入手,力争使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妥善解决问题;对于谢某,工作人员在设身处地为其着想之际,要求他沉着冷静,避免事态扩大。
最后,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二人最终达成协议:蒋某同意支付谢某剩余的工程款项;谢某对蒋某质疑的问题进行检查,有不合格之处予以及时修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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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俊 吴东平 奉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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