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盘枫 赵志平)作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的中心沱江镇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积极践行县委开展“四进四解四推”主题活动。“肚家塘”山塘纠纷的调处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体现。2009年因江华县沱江镇城西开发,经开区对“肚家塘”土地征收用于修建经开区园区道路。由于茅坪村12组与茅坪村5、6组对该塘的权属提出争议,因此征收补偿的款项一直都没有下发到位,一晃就是五年。
2014年4月9日,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这一纠纷后,立即组织政法办、司法所协调处理该纠纷。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调解人员掌握到双方所争议的“肚家塘”坐落在小山村后面,面积为6.919亩,因工业园区建设,该争议的地方已经修成了园区道路。调查了解情况后,调委会即于4月14日组织茅坪村12组与茅坪村5、6组进行调解。茅坪村12组认为该塘是12组与5、6组共管的山塘,塘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灌溉农田,“肚家塘”灌溉的农田有一半的面积是属于12组集体所有的,因此“肚家塘”一半的所有权属应该归12组。茅坪村5、6组认为“肚家塘”是属于他们两个集体所有,灌溉原本是山塘的功能,但不能说12组有田用该塘塘水灌溉就有山塘的所有权,认为12组没有该塘的权属。由于双方分歧很大,调解没有很好的基础,调解被迫中断。
针对双方调解基础不牢的困难,调解员再次深入现场实地勘验,多方走访了解知情群众,并向县调纠办工作人员汇报案情统一思想。经过二个多月的准备工作后,沱江镇调委会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经过对当事人双方耐心的从情、理、法三个方面细心说服,逐步的将双方拉拢到预先形成的调解方案上来,调解渐渐的打开了僵局,有了峰回路转的可喜局面。经过乘热打铁的努力,最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础上,调解人员及时的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在大量的事实依据和调解员锲而不舍地调解面前,一起争议了五年之久的纠纷,最终达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这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体现,也是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践行“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县委“四进四解四推”主题活动的一个缩影。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盘枫 赵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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